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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博客(大家同不同意新浪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

1、大家同不同意新浪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在当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也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领导阶级的宣传部门领导人,认为必须关...

1、大家同不同意新浪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

在当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也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领导阶级的宣传部门领导人,认为必须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 那就是王法,无所谓刁民们同意不同意的问题。

斯伟江博客(大家同不同意新浪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

2、占海特的母校定水路小学是破败的学校?求详细介绍,想了解下占海特在上海吃了多少苦

关于占海特的问题,我觉得最全最公正就是这篇文章了,希望能对你了解占海特有帮助。。。。{虽然你可能比我了解的更详细更透彻。。。。。}

我觉的吧,占的学校虽然不大,但破败,有些谈不上了

贴吧有愤怒者

好像有一张图的

为了说明改革开放确有很多硬骨头和险滩,环球时报举的例子里就有“一线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和教育资源分配”;人民日报也在《用公平托起中国梦想》中来了句“当社会不再是‘拼爹时代’、户籍不再割裂人群,人们的心态才能理性平和,人们的奋斗活力才能汹涌迸发,人们的前途命运才能自己掌握”——这些应该都是因占海特而生的感触。

占海特,这位外地来沪的15岁少女,高举“教育平权”大旗,在互联网和街头双线抗争,令利益群体之间的资源福 利争夺更加公开化,也更加势不两立。

矛盾激化始于“约辩”。在通过信访等渠道都无法获得在上海中考的资格后,这位跟随江西户籍父母来到上海工作生活的孩子,于10月21日通过个人实名认证微博发出了“约辩”邀请:““京沪非户籍家长到教育部门上访,要求开放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屡遭户籍居民包括年轻未婚居民阻挠……为了正义和真理,本姑娘邀请京沪户籍人士于10月25日在大沽路100号上海教委辩论,欢迎报名参加”——这当然不是第一封战书,早在6月中考报名失败后,自我标签为“少年公民、自由战士、民主先锋、因非沪籍失学,推动教育公平,矢志不移”的占海特,就已经在互联网上广结自由派知识分子,以超越她这个年龄的术语——比如“***”、“正义”,与担心本地户籍考生利益受损的异地高考反对者激烈辩论。

但这一次,15岁少女不满足于虚拟空间,决定让战火蔓延到现实世界,蔓延到上海教育主管部门的大楼前。虽然也有扬子晚报发表“别让孩子冲在前面”的担忧,但作者也得承认,占海特的确已经就此“成为了这场教育利益调整的旗帜人物之一……

身上寄托着太多人的期望,也代表着舆论背后的人心倾向,她无形中披上了斗士的斗篷,在为处在相对弱势的群体争取着支持分。”

媒体报道在一周之后集体到来。经济观察报12月3日发表《“非沪籍”抗争者占海特》,央视亦在那两天分别通过“东方时空”和“经济新闻联播”报道“约辩”。

“享受公平教育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京华时报就是对这个非沪籍女孩的直接引语作为大标题:“这名在微博上以‘少年公民’自居的女孩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如果教育不是填平鸿沟而是扩大鸿沟,那就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

根据访谈记录,占海特称之所以在微博上向沪籍人士发出约辩邀请,“本 来是想心平气和地讨论,但是他们却是来骂人的”:“当时是没有反对者应战,但是现场来了一些人,戴着口罩、眼镜,一直骂人。谁见过那架势啊?他们 不是来辩论的,是来吵架、砸场子的……他们反对是觉得我们抢占了他们的资源。其实资源本来不都是他们的,外地人也在创造资源。他们来上海打工、建 房子、卖菜、做清洁,只要能够生活下来,就代表为这个城市做贡献,他们也是新上海人。不能因为户籍上的差别就区别对待。资源本身是大家的。 ”

同在当天获得门户推荐的还有来自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即《上海人与外 地人就异地高考约辩续:互指对方玩阴谋》。这份由新华社在上海开办的杂志描述了冲突细节:“情急之下,占全喜一把将女儿拉到身边,略带江西口音, 振臂高呼:‘我们才是真正上海人,代表着上海的未来!’视频上被注释为‘异闹头目’的他还做了‘V’字手势。他身后是一些戴着墨镜、口罩的男子, 双手举着标语:‘抵制开放异地高考,维护上海人合法权益’。‘他算上海人吗?’人声喧哗。‘你代表什么,你代表你全家!’台阶下一犀利女声穿透人群。这个场景,成为2012年10月25日上海大沽路上最具戏剧性的一幕。”

正如这篇报道所言,当外地人为不能在大城市参加录取率高出一大截的高 考而感到不公平时,那些“大上海的捍卫者”同样委屈,同样说自己是弱势群体:“与占海特频频接受媒体采访不同的是,不少上海籍网友在微博上抱怨‘上海媒体集体失声’……除了若干微博群,这个人还刚刚组织了一个叫做‘守沪者联盟’的线下小团体。另一位言辞激烈者‘任逍遥—RR’对本刊说,任何希望异地高考开放者‘都会在未来被历史审判’。这些人,都被占海特称为‘光头党’,大多数不愿意对媒体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群里有人回复说,上海 、北京的媒体都是外地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不会为本地人说话。”

这一点,“守沪者”们倒是言之属实。要么是面对这趟混水避之不及,要么就是只能站在“政治正确”的大旗下,几乎所有在正式出版物上获准公开发表的评论,就算没有明确表态支持占海特的人权要求,也是在向这些户籍不公的控诉者投以同情,呼吁公权部门出台教育平权解决方案。

其中,尤以冲突视频中占海特父女被反对者斥为“蝗虫”最为引发反弹。一时间,媒体上四处可见《令人惶恐的“蝗虫说”》、《法治时代,只有公民没有“蝗虫”》、《“蝗虫”之骂背后的难题》、《先有高考地域不公,后有排外情绪》、《争取异地高考权是在维护教育公平》、《异地高考改革只能加快不能动摇》……

南方都市报堪称占海特一家的最坚强舆论后盾,早在12月4日即在社评版表明立场,《期待在激辩中形成异地高考的共识》:“异地高考话题引发的争议,早先在制度的顶层设计层面各方就存在较大分歧,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曾表示各自的苦衷,但有一个基本共识,那就是异地高考有利于实现广泛的公民受教育权,是今后制度革新的大方向;另外,我们也注意到,该制度的利益相关者,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其立场往往因户籍所在地的区别而大相径庭。江西籍女孩占海特因户籍问题而辍学,近来,她发起的异地高考‘约辩’,引来不少争议甚至谩骂,直观地呈现了异地高考政策背后的利益纠葛。”

乐见于15岁孩子的政治觉悟和公民知识,这份广东报纸更是认定占海特可堪成为“每一个普通中国人学习的榜样”:“‘“少年公民’占海特在异地高考话题的积极表态,从她与其父母上访,到给上海市领导写信,再到如今的公开约辩,迄今为止,虽然尚未看到其所作所为对政策造成的影响,但无疑呈现了异地高考政策带来的利益纠葛,同时也为普通民众带来了情感换位思考的机会……并非要藉此批评上海户籍所有者的自私,也不是要为占海特们伸张正义,简单粗暴地强求一项政策。真正值得欣喜并备受鼓舞的在于,通过利益相关者的激辩,共识有望形成。”

南方都市报“真理越辩越明”的愿望至少在微博论坛上实现了。虽然夹有非京籍考生家长称其子女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成功,而后又遭北京教育主管部门否认的先喜后悲,发生在占海特一家身上的新闻又将围观者的目光拉回了上海。

12月8日,又一个周末,占海特之父占全喜在上海市人民广场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拘留的消息通过微博迅速扩扩散。于是,对立者们再度聚集,为当时究竟是“亲子活动”还是未经批准的“非法集会”而争执,为当时究竟是占全喜袭警还是警察滥用职权而争执不休,现场视频根本不能帮助共识形成。正如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时所总结:“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看过整个视频后认为,过程中占全喜没有袭击警察的举动,可以认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相关视频在网上发布后,一些上海民众表示不满,认为‘警察已经相当克制了’。”

报道中,还有“房东要求她们一周之内搬走”的消息:“占海特的新浪微博被禁5天后恢复正常,她刚发出一条微博,就不断接到媒体的采访电话,整个下午都在反复述说父亲的情况。她的母亲则告诉记者,房东要求她们一周之内搬走,据称是受到压力。”

但正如“守沪者”所抱怨的那样,媒体引述更多的的确是“少女战神”的单方说法,那些认定占海特一家深谙操纵舆论之道的上海土著,则只能以本地论坛为阵地,提出更多罪状。例如超生,例如偷税,例如有后台,例如占海特考试成绩本就不达标……总之,试图证明占家的诉求不具备合法性。

但不过,这些侧面攻击在“宪法”、“人权”面前难免气短。尤其是在公权力以拘留占父的方式介入后,更多民间意见领袖找到了标靶,“一个城市单挑一位小女孩”已经成为口号。

腾讯昨日推荐来自光明网的《占海特之父被刑拘是叠加的非正义》,因为这家中央级媒体网站已经不惜“以武力相胁”地方诸侯:“占海特,是一个必定要在中国教育平权史册上被记载的名字……在有的国家,教育平权的实现,是借助军队的强力来克服非正义教育体制的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后,方才得以实现的。因此,在反对非正义的进程中,占海特还只是开了个头。”

武汉晚报《占海特应得到鼓励而非压力》、成都商报《占海特家被逼退房”考验上海人》以及华西都市报《被退租的占海特已赢高考约辩》的集体声援,被凤凰网组合成今晨评论头条:“异地中高考权利,只是户籍与非户籍人口的权利博弈,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诉求,有抗争有博弈,原本是一种正常行为,任何人不能恶语相向,尤其不能动用公权力予以打压”;“此时,最需要跟上的是公共部门的态度,它们在此时不能再沉默,沉默只能是一座利益城市的无声反证。惟有公共的回应,才能继续从制度上清理不合理利益的存在,还原教育公平。”

微博上,更是同仇敌忾。@于德清借刘云山对“空谈误国”的解释来要求以实际行动代替口头宣言,“用警察对付一个未成年,是耍流氓。他们总是在公民权利的事上空谈,在侵犯公民自由的事上实干。不放开异地高考,大谈什么改革、公平、厚德、包容,野猪都不信了”;感同身受的@章文的文章也出言捍卫这个女孩的表达权:“我为什么支持@占海特,一是因为我在北京也是外乡人,我能体会到个人面对不公平的体制时的无力;二是因为她捍卫的是自己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利,不该被歧视被剥夺;三是因为即便她的***方式和言语有令一些上海本地人不舒服的地方,那也是她的言论自由,理应受到包容,我们捍卫她的言论权,也是为了自己。”

“不舒服”。说对了,虽然绝大多数民间意见领袖站在了占海特的身后,但也不能认为“守沪者”就没有后援团。固然承认权益的合理之处,但@五岳散人昨晚也抱怨对方“哪怕只是具体***方面的小过失都不能说。要是点到你名字不表态,都算是天大的罪过”,更向渴求异地高考者喊话:“您只追求自己孩子能享受北上广的优质教育资源,其实不过是另外一种想加入特权的方式。”

是的,在对占海特父女的批评中,一个重要视角就是指其只不过是以平权的名义追求特权。@姑娘忒高兴已经火力全开:“如果你们觉得只要是口呼公平自由你就挺,那我就劝你们去检查一下智商吧!这家的戏已经演过了,笑看谁来帮他们擦屁股,我心中民主和自由断不可被这样的人用来消费公众的正义感……公平正义只是他们的幌子而已。”

身为上海商报副总编辑的陈季冰就算不方便在媒体上为家乡父亲撑腰,但总可以借网络留言不吐不快:“这本质是户籍制度问题,改革城乡二元的不公平的户籍制度是不容阻挠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都可以先试,但显然无法一蹴而就,在社保属地化的前提下,你想花我缴的税和社保金来享受免费教育和医疗,也太大公无私了点;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先找到一个本地与外地利益相关人士及***等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共同的话语平台,在此之上自由开放地表达诉求、讨价还价,努力寻求到(不必贪大求全但却坚实)的共识。另外,扯上什么‘地域歧视’和‘上海市民的地域优越感’,那更是莫名其妙了,差不多就是‘别有用心’了。”

看过上海警察驱离视频后,法学教授@吴法天更是认定“占海特事件也不是媒体所报道的那么黑白分明,至少占全喜不是完全无辜”:“占海特所主张的权利,并不错误,但是她背后的大人所采用的策略却是让矛盾激化。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是现实问题,改革要慢慢来。京沪两地是全国考生家长趋之若鹜之地,完全开放异地中高考将吸引更多人,到最后反而变成‘拼爹’的游戏。不仅本地考生没法分享有限的资源,外地普通考生也无法分享”。

既然吴法天都来了,那么司马平邦也加入论战也就不足为奇。于是,当资源、福利以及话语权之争尚且一团混战、不可开交时,左派也已拍马赶到。

因为占海特曾在博客中公布了自己要写给美国总统的信件,@司马平邦顿生警惕,嘲笑“占海特一家离美国的距离也就是一张机票了”。根据他在置顶微博中的说法:“一长相甜美女孩,先为在沪因外地籍贯失学而抗争,疾速变成给奥巴马写信乞求金援,并‘自愿’充当颠覆体制的‘自由战士’,接着开始用公知最常用的假悲情体忽悠——谁在背后主导这一切?她不可能成为韩寒,因韩寒已被证明假的,她只能变成人弹?主导她的真是她自己?”

虽说外地媒体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上海媒体也并非在占海特面前一言不发。至少东方早报就已发表刘远举异地高考三论,《模糊的道义面孔》、《关于高考平权的几个谬误》以及《回归统一高考》:“如今,双方激烈的对抗,不过是中国法治缺失下,经济纠纷暴力化,权利之争暴力化的一个典型反映。而当法律具有权威时,高考问题也不成为问题,至于各地方***遵守法律之后的收益和付出,则仅仅是下一个层面的技术性问题,并不构成违反法律的理由。”

PS: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这几年虽有好转,但仍未解决,实话说还有很大的问题呢【我是深圳的学生啦。。。我看来是这样的】上海的问题看来更是棘手,希望交战双方都能有满意的结果。。。。。。。。。。。。

路漫漫其修远兮,大家还是早日求索出来吧

斯伟江博客(大家同不同意新浪关掉斯伟江博客及微博)

3、斯伟江的个人履历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浙江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矛盾律师事务所创设合伙人、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行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同济大学兼职讲习(案例教学)。

1992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士学位。

1992年起执业,高级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律师》杂志编委。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特聘知识产权专家。

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法律版块嘉宾、上海电视台《撞击》嘉宾、《夜线约见》嘉宾。

2011年4月19日斯伟江接受李庄家属的委托将出庭为李庄辩护。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的新浪微博被注销。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新浪博客、财新网博客、凤凰网博客、天涯博客全遭关闭。

4、律师如何拓展业务

律师拓展业务的方法,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概括超来,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熟人介绍

熟人介绍是最传统的业务来源,我认识一位沪上有一定名气的律师,他的业务主要来源于熟人的介绍,他的业务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同学、战友、老乡。当然,他的老家在浙江——中国的富裕之地,他做传统的诉讼业务,年业务额也可以达到400多万。

熟人介绍的优势在于容易得取委托人的信任,进而容易将业务揽下来。

熟人介绍的问题在于一旦案件结果达不到委托人的期望值,委托人跟律师翻脸时,还会连累介绍人,做熟人介绍的业务律师的压力相当大。

二、口碑效应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委托人对律师的服务满意了,他的亲戚朋友再有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前服务过的委托人第一个想到的是曾经为自己服务过的律师,他会主动将律师推荐给自己的亲友,这种口碑效果是律师拓展业务永恒的主题。

三、专做关系

也有极少数律师,他们的案源绝大部分是靠做关系搞来的,也就是与公权力机关少数工作人员达成一种默契,公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为律师介绍案源,律师收费后,将大部分的案件代理费“分”给介绍人,这些公职人员又反过来通过自己的权力影响案件的结果。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这种专做关系的律师还有一定的市场,不过风险也很大。

四、中介合作

中介的位置是在人际交流的节点上,中介容易得到某一领域的案件线索,无论是诉讼案件线索还是非诉案件线索,中介的作用不可小视。中介的形式有很多,房产中介是典型的中介,但是一些不写中介名称的机构可能是律师业务更重要的中介,做融资业务的,券商可能是最大的中介。做公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成为律师业务的中介,关键看律师如何去推销自己和自己的团队。

五、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方法也有很多。与“法律快车”、“找法网”等网站合作,在这些网站上做广告,是一种营销方式。律师自己做一个网页,也是一种网络营销的方式。律师开博客,写微博也是一种网络营销的方式。君不见,斯伟江大律师的微博几乎天天更新。

六、媒体宣传

如果说网络是一种新兴的媒体的话,在传统媒体上做宣传,仍然是一种不错的营销方式,或者说拓展业务方式。这些宣传方式包括在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在电视上评析案例,在电台里解答听众提问。七、讲课

讲果是不错的开拓业务方法,但现在已经被用得很滥,如果没有特别专长的领域和表达能力,讲课这种营销方式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到的。八、出书

出书也是一种提升律师知名度的方法,进而也能给律师带来一定的案源,更重要的是,出书可以帮助律师谈成业务。但出书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与经济实力,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九、律师合作

再有水平的律师,也不是全才。当他接到自己不熟悉领域的案子时,他一般会找熟悉这一类案件的律师合作,所以说律师之间的合作,也是专业律师的案源渠道之一。

十、社会兼职

律师做大学兼职教师,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政协参政议政,这些社会兼职都会无形中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容易取得潜在客户对律师的信任。

十一、搏取荣誉

十二、法律援助

差点忘记说了,做法律援助的案子也是部分刚入行的律师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之一。

以上是本人所观察的律师拓展业务的方法。我认为,律师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案源,有一点必须坚持,那就是尽心尽职做好自己手头的每一件案子,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对待。

5、什么是死磕派律师?

死磕,北京话,就是没完,和某人或某事作对到底的意思。最代表性的一句就是“跟你丫死磕”,用于表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你耗上了的态度。

死磕派律师就是对“以叫板,较劲,不通融,不认输,不达目不罢休”的“一派系”的律师们的称谓。

死磕派一词的首创者是杨学林律师,“黎庆洪案”后,死磕这个词就不断出现在杨学林的微博和博客上。2013年2月,杨金柱、陈光武、杨学林、刘志强等在“黎庆洪案”中死磕过的律师在江西办理“桂松案”时,斯伟江又发了一条微博,戏称:“你们死磕这班人又去搞新案子啦,不如任命你们为死磕派。”不久后,杨学林发了一条微博,根据辩护风格,将中国刑辩律师分成三种:死磕辩护派、形式辩护派和勾兑辩护派。后两者分别指走过场、做足样子的辩护律师和通过幕后勾兑解决问题的律师。

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一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师的作用,提出“***应主动团结这些律师群体,让他们成为决策的参谋之一”,但同时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围形成与***对立的意见和行动,将自己划到***的对立面”。

同年8月28日《南风窗》18期刊登的《死磕派律师》一文中,认为死磕派律师的涌现,在律师江湖中掀起了不小波澜,也在更大的话题域中产生死磕派律师“到底是磕出法治中国,还是磕坏中国法治”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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