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怀亮的人物事件
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李怀亮当庭翻供,并指出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嫌疑。尽管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李怀亮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应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叶县人民法院仍然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李怀亮和被害人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200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之后,此案又被移送到平顶山市中院进行一审。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以没有杀人,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再次提出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此后,该案再无开庭消息,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2013年已超过12年。 签订背景
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平顶山中院却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口头“承诺”判李怀亮死刑。当地司法机关的知情人证实了“保证书”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
该保证书签订的时间是2004年5月17日,其内容正是时任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明章与被害人父母达成协议,即“李怀亮一案由中院提审,尽量判死刑,如果省高院发回,杜玉花(被害人母亲)也不再上访”。两名见证人王铁柱、张建中在保证书上签了字。
而李怀亮和他的亲属,对这个“死刑”保证书却一无所知。直至保证书流传到网络,李怀亮的三姐李爱梅“才知道有这么个保证书”。
签订原因
签这份协议,实际上是一个缓兵之计,主要是不想让杜玉花等再缠诉缠访,而且当时平顶山中院也知道李怀亮一案证据不充分,省高院不可能会维持原判。 有关方面当时这样做,是想把李怀亮可能无罪释放的结果往后拖,让杜玉花等觉得还有希望,不至于发生大的“意外”。没想到越拖越复杂,到2012年已经关了李怀亮10多年,原被告双方仍在不断上访。有关方面谁都不敢轻易表态释放李怀亮,而郭晓萌被害案也早已过了侦破的最佳时机,成为一桩悬案。
法院回应
平顶山中院在2013年2月26日回应称,将“保证书”说成是当事人与法院签订的“死刑”保证书,不符合客观事实。“保证书”是被害人亲属请求将李怀亮案件提高审级的申请书,平顶山中院将保证书与卷宗中的原件核对一致。平顶山中院认为,这仅是杜玉花夫妇的单方诉求表达,并非平顶山中院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上面也没有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签名。此案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平顶山中院承诺,待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将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平顶山中院的说法,也间接证实了这份“死刑”保证书是从该院内部流出。 就李怀亮被羁押12年严重超期一事,叶县公安局副政委杜干勇说,李怀亮案一日不结案,公检法就一日解脱不了。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政法委也协调了多次,却一直没有人敢拍板。因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所以这个案件没人敢说判,也没人敢放人。杜干勇说:“对这个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穷尽了力量。”
知情人士介绍,李怀亮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这在司法机关内部早有定论。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是在哪个环节对此案进行纠正,是法院直接宣判无罪,还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或者是公安机关撤案,一直没人拍板。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
在一熟悉案情的叶县官员看来,尽管证据不足,但当时警方确实只抓了李怀亮,认为他的嫌疑最大。而“叶县为郭晓萌案花了不下两三百万元”,该官员表示,领导们都很头疼。县里的领导换了好几任,但事情至今尚未解决。 李怀亮“死刑保证书”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2013年11月1日下午三点在平顶山中院二审宣判。河南死刑保证书案驳回受害人民事部分上诉,维持原判。
李怀亮与辩护律师王永杰、蔺文财合影。
2、刑事案件中的故意杀人罪翻案
2004年6月的某晚,甲、乙、丙参与了一场斗殴,甲用刀刺进乙的大腿后逃跑,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凶器和有血的衣服藏匿,丙迅速将甲送进医院,甲因失血过多死亡,甲的家属认为是丙杀死了甲,遂报案,警方准备逮捕丙,丙也以为人是自己杀的,逃跑数天之后到派出所自首,后经法院审判,最终判无期徒刑。判决之后丙才跟家人说人不是他杀的,是乙杀的,请问现在时隔十年,还能翻案吗?
证据补充:
有人证
3、遇到跨国网络诈骗,在被骗的情况下间接成了帮凶,请问我该怎么办
今年年初,从事外贸的我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邮件,对方希望我成为他们的代理商,帮他们接发样品,和收取货款并转账到供应商并提取佣金4%。本以为这是新的赚钱方式,跟他们合作了几笔单子,结果银行打电话通知我说有几笔货款涉嫌诈骗(并不是所有),打款人要求退款,总共的款项在500W以上。而我已经按照他的指示把钱转给了所谓供应商,我不可能能退的。我以为一切都是误会,结果在我再三验证之后基本能确定对方为骗子,他只是拿我的账户收款,而我间接帮助他犯罪。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已经跟他终止了合作。
请问,我在那种不知情,并且签订了正常的合同(含对方营业执照、护照、身份证等)的情况下,我是否是从犯?如果是,要承担什么责任?
再问,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对我最有利?是否要报警,如果报警我是不是从犯?
第三,如果我已经把之前所得够买了房子,我怎么办?只能把房款退了吗?
证据补充:
含合同、营业执照、护照、身份证、来往电子邮件。
4、遇到跨国网络诈骗,在被骗的情况下间接成了帮凶,请问我该怎么办
今年年初,从事外贸的我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邮件,对方希望我成为他们的代理商,帮他们接发样品,和收取货款并转账到供应商并提取佣金4%。本以为这是新的赚钱方式,跟他们合作了几笔单子,结果银行打电话通知我说有几笔货款涉嫌诈骗(并不是所有),打款人要求退款,总共的款项在500W以上。而我已经按照他的指示把钱转给了所谓供应商,我不可能能退的。我以为一切都是误会,结果在我再三验证之后基本能确定对方为骗子,他只是拿我的账户收款,而我间接帮助他犯罪。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已经跟他终止了合作。
请问,我在那种不知情,并且签订了正常的合同(含对方营业执照、护照、身份证等)的情况下,我是否是从犯?如果是,要承担什么责任?
再问,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对我最有利?是否要报警,如果报警我是不是从犯?
第三,如果我已经把之前所得够买了房子,我怎么办?只能把房款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