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时候
中共***会期是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2200多名代表肩负着9600多万名党员、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重托,凝聚着全党的意志,承载着人民的期望,履行着神圣的职责。
大会期间,代表们将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反映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共分15个部分: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
二、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八、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
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
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2、一个县大概有多少人大代表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450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100人,人口超过13万的镇不超过130人,人口不足2000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人数一般少于40人。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3000人。省级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1000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人数不超过650人。自觉 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 的新局面。
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如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是按照农村每88万选1人、城市每22万选1人的原则进行分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人数不按人口数分配,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时,法律还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出规定,人口特别少的民族,至少要有代表1人。
《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o”又根据选举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
3、中共一大至十八大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主要成绩,得失
一大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举行。出席代表12人,代表党员50多人。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中共二大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 党的三大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孙中山先生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召开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群众运动,胜利地举行了北伐战争,促进了中国革命的高涨。
四大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党的四大作出的各项正确决策,为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五大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党的五大虽然批评了陈独秀的错误,但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领导权,如何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如何对待武汉国民***和国民党,特别是如何建立党的革命武装等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都未能作出切实可行的回答,因此,难以承担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挽救大革命的重任。而真正结束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制定正确的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方针,是在3个月后的八七会议上完成的。
六大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党的六大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六大认真地总结了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对有关中国革命的一系列存在严重争论的根本问题,作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
七大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七大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八大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对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历史证明这些成果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九大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九大自始至终被强烈的个人崇拜和“左”倾狂热气氛所笼罩。它加强了林彪、江青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更加合法化。实践证明,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十大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打击,被排斥在九届中央委员会之外的老干部,如***、王稼祥、乌兰夫、李井泉、谭震林、廖承志等被选为中央委员。虽然江青集团的骨干分子更多地进入新的中央委员会,但一批众望所归的老同志入选,毕竟反映了党内健康力量的增强。
十一大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宣告“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而结束。
十二大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 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
十三大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寻找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大会还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110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了由200人组成的中顾委和69人组成的中纪委。
十四大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第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决策和战略部署。第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第三,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十五大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高举***理论伟大旗帜,总结了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新经验,把***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党和十五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十六大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 2007年10月15至21日在北京召开。 党的***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程(修正案)》的决议。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十八大 2012年11月8~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程(修正案);四、选举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五、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4、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有规定吗,是县人大代表人数的多少,是在什么法规或法律上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